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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: 众多交易场所无原油、 成品油交易资质
2016/09/289月13日,商务部就社会关注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有无原油、成品油进出口资质问题,再次做出公开表态。这是继个别交易场所对商务部7月份的公开表态叫板质疑后,商务部“再补一刀”,切断一些交易场所心存幻想继续交易原油、成品油的后路。
9月13日下午,商务部以信息公开的形式,作出《关于申请公开部分企业原油、成品油进出口资质信息的统一答复》。年初以来,商务部受理了大量自然人关于大宗商品交易场所(交易市场、交易中心、交易所有限公司等平台)原油、成品油进出口资质的公司申请,为进一步提升公共信息服务质量,维护正常贸易秩序,特做统一答复。
不过,商务部在此把话说得十分委婉,用一些投资人的话说就是,那些打着原油、成品油的交易平台,与“行骗”无疑。
商务部表示,为规范原油、成品油进出口经营管理,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,从事原油、成品油进出口业务的企业,均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,取得商务部门的经营许可。
截至目前,国内所有交易场所均未向商务部申请原油、成品油进出口资质,商务部未核准任何交易场所原油、成品油进出口资质。
早在7月中旬,商务部曾发布《关于申请公开部分企业原油、成品油仓储、批发、销售经营资质信息的统一答复》。商务部表示,在各种交易场所、交易平台内从事原油、成品油仓储、批发、销售的买卖双方,均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,取得商务部门的经营许可。不过,商务部未收到相应企业的申请,也没有核发过相关证书,并不允许这些交易市场提供交易平台,进行原油及相关产品的仓储、销售。
同时,商务部还公开点名137家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名单,涵盖了北京石油交易所等众多知名现货交易场所。
在这之后,被点名的一些交易场所,或明修栈道暗渡陈仓,或对商务部叫板,进行公开质疑。
这次,商务部再“补一刀”,无疑以低姿态表明强硬立场——无论是打着从事进出口或是打着经营国内原油、成品油的交易场所,均没有相应的资质,是该“金盆洗手”了。不然,将受到惩罚。
记者调查发现,之所以这类现货交易场所清理难度较大,与其股东背景不无关系。很多交易平台,其股东要么是央企,要么是地方及其下属企业,要么是上市公司。